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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6月28日,记者了解到,近期,海南家佑实业有限公司因存在3项安全隐患问题,被罚款3.8万元。
5月4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海南家佑实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和警示标志类违法立案调查。调查结果指出,海南家佑实业有限公司矿区、生产车间存在乙炔瓶和氧气瓶存放场所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乙炔瓶和氧气瓶未保持安全距离,破碎车间卸料口处防护栏缺失3项安全隐患问题。
据悉,针对海南家佑实业有限公司存在上述3项安全隐患问题,6月12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海南家佑实业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8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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